:::
公告 註冊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4-07-11 | 點閱數: 328

主旨

公告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暨小學藝術才能(音樂、舞蹈及美術)班

第二次招生鑑定簡章」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

        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預定於113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時公告於本市教育局

        網站(https://www.ntpc.edu.tw)電子公告處與新北市國中小藝才班

        招生報名系統(https://art.ntpc.edu.tw),請逕行下載使用。

:::

生字語詞簿

反霸凌專區

反霸凌專線電話 02-26792038#221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adm221@mail.ykes.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