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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4-07-11 | 點閱數: 276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誠人壽)所簽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聯保經)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險利益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3年7月1日全公協字第11310017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保誠人壽基於理賠經驗與計算作業成本後綜合總損失之考量,於113年續保時,在保費維持每月330元不變的狀況下,必須變更續保條件,其差異如附件一;1130801版之保誠專案簡介如附件二。
三、保誠專案以自動續保方式者,將於113年8月1日起依其投保時所簽「信用卡繳付保險費付款授權書」請款。承前所述,不擬續保者,請洽精聯保經承辦之服務業務員,於113年7月15日前填妥退保申請書送達保誠人壽。若有無法於113年7月15日前辦理退保而遭扣款者,至遲須於113年9月15日前填妥退保申請書送達保誠人壽辦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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