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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4-07-12 | 點閱數: 458

壹、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北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貳、報名期程:

  • 第1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17日(三)上午8時30分前。
  • 第2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18日(四)上午8時30分前。
    (倘第1次甄選無人報名、經甄選未通過者或錄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者,方辦理第2次甄選;甄試錄取及報到情形於報名當日下午2時將公告於本校校網首頁最新消息。)
  • 第3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19日(五)上午8時30分前。
    (又若第2次甄選無人報名、經甄選未通過者或錄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者,方辦理第3次甄選;錄取及報到情形於報名當日下午2時公告於本校校網首頁最新消息。)

參、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應填具委託書【如附件一】),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肆、報到地點:新北市鶯歌區鶯歌國民小學人事室

地址: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6號   

電話:(02)26793842或26792038-210教務主任或103人事主任

伍、甄選類別及名額:(以下名額倘有異動時於報名日一天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一、長代體育類科教師1,備取1名。(借調缺)

※報考體育類科須符合以下說明:

1.報考資格須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國小體育專長師資

(1)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2)取得大專校院體育相關系所進修學分8學分以上(3)具有全國性單項運動協會核發之C級以上教練證(4)具有全國性單項運動協會核發之C級以上裁判證(5)具體育署核發之體育專業證照」(包括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登山嚮導員)(6)具有經體育署審定並認可具授證資格的民間團體所授與之救生員證山域嚮導證及經中華民國體育學會核發之學生體適能指導員

2.具排球專長

備取人員於113學年度遇本校因故開缺時,依序進用聘任。

※代理教師於聘約有效期間,遇有出缺原因消滅或原缺教師於聘期內提前復職,代理教師應即解聘,原聘期提前至該缺教師返校服務之前1個工作日止。

  • 甄選基本條件及資格:
  • 報名資格:
  • 具有國民小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第一次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學歷並取得畢業證書,且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第二次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學歷並取得畢業證書者(第三次以後報名資格)。

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在台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各款及教師法第19條之情事者(報名時須繳交「同意授權查證具結書」)。

(三)非退休教師或校長。

(四)持國外學歷證件者,請依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並檢附規定之證件始得受理報名。

三、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一)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二)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1份。

(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四)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準用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若經查證不符或不具有擔任國民小學教師資格者,取消其資格。

柒、簡章報名表:113年7月12日起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ykes.ntpc.edu.tw/)及新北市教師服務網-教師甄選http://teacher.ntpc.edu.tw/teacher/index.htm,請自行下載,不另行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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