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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生活教育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4-08-23 | 點閱數: 142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 理。

二、參加對象:每校薦派至多1名,依下列順序入取。

(一)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二)一般合格教師和職員工(含人事和會計等職員)。

三、入取人數:新北市公私立學校薦派符合參加資格之人員預 計錄取120人。

四、研習時間:113年10月7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9日(星期 三),共三天。

五、研習地點: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 一段188巷56號)。

六、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下午5時止,逕自掃描報名QR code或上網(https://forms.gle/NctbSWbhZczYSiim7)填 寫報名表單報名。

(二)錄取名單於113年9月23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 育局網站(各項公告/電子公告)。

(三)本案聯絡人: 1、中山國中林信誌主任,(02)22508250分機310。 2、教育局特教科薛秀玉輔導員,(02)29603456分機 2634。

七、注意事項:

(一)需「全程」參與初階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 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 計時數,並將函文學校回復說明缺曠課原因)。

(二)完成初階培訓課程(23小時)及通過評量者核發23小時研 習時數;未完成課程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

(三)上課期間,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請遵守 承辦學校之規定。

(四)本次研習提供午餐,請準備環保餐具。

(五)新北市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 代。

(六)學員錄取後倘若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2天前告知教育 局承辦人。

(七)其他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

八、本次課程不提供紙本法規資料,請學員課前自行於法務部法規資料庫下載並攜帶【1.性別平等教育法(含施行細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2.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含施行細 則)、3.性騷擾防治法(含施行細則)、4.性騷擾防治準則、 5.刑法第10條及第16章妨害性自主罪章、6.教師法、7.教 育人員任用條例、8.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規,以利與會 討論。課程內容屬案例研討部分,應遵守保密原則。

九、新北市校園性平事件專業人員人才庫名冊(高階)請至新北 市政府教育局/學校資料/友善校園資源網下載 (https://www.ntpc.edu.tw/home.jsp? id=3338eea68717f3fe),若有資料異動請填寫調整申請單 (附件2),並Email核章掃描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AA5591@ntpc.gov.tw,以利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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