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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註冊組長 - 獎學金 | 2024-08-19 | 點閱數: 252

公文摘錄如下,如欲申請,請洽註冊組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以下簡稱該基金會)有關凱米颱風賑助

助學金事項,請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1.依本府社會局113年8月9日新北社助字第11315199551號函及

    該基金會113年7月26日賑基字第0001130239號函辦理。

 2.本案申請辦法如下:

  • 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 申請期限:第1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2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 請貴校協助彙整符合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相關申請文件後,逕寄交該基金會申請。
  • 旨案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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