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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5-01-07 | 點閱數: 69
      • 申請對象與資格:
        • 任職於本市高國中小之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 上開人員在本市任職年資連續達10年、20年、30年及40年者得申請之(年資計算自每學年期初至隔年期末止為1年)。
      • 申請方式:
        • 任職於本市且符合資格的族語教師,自行填寫申請表、審查資料申明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市原住民族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稱原教中心)申請。
        • 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23日下午4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 收件地點:本市原教中心(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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