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學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1-09-11 | 點閱數: 555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31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117077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相關資訊請至本活動網站https://nlaward.moe.edu.tw/或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

五、欲申請團隊或個人,請於110年10月20日前,填復申請表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免備文送本局彙整。

六、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1份,請協助廣宣及推薦。

:::

生字語詞簿

反霸凌專區

反霸凌專線電話 02-26792038#221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adm221@mail.ykes.ntpc.edu.tw